明天社區召開所有權人會議,


秘書問我們幾個人參加順便提到車位問題,


當時購屋時一戶至少要買二個車位甚至三個車位,


如果家裡只有一台車者則會考慮外租,


但竟有所謂: 法定車位跟獎勵車位的區別,


法定車位不得外租及出售,


當初購買時也沒跟我們說這一點,


實在令人生氣!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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